再說,一開始我們還不是職業作家,只是腦子裡擠滿故事,被這些故事惹得喜怒無常,走著坐著被故事裡的人物折磨得日夜不得消停,就像B型肝炎帶原者,表面上還是我們,其實已經完全變了一個人。這些小細菌們在我們的肚子裡打腹稿。我們不得不將他們寫在紙上,將他們永遠固定,就像病理學家將病毒細菌用福馬林固定在切片上,藉以從此擺脫他們。也如同基尼把魔鬼裝入瓶子。
寫作也會上癮,一旦發現可以任意擺弄作品中的人物,掌握他們的生殺大權,並因此掌握千千萬萬讀者的情感甚至命運,人的帝王慾會突然勃起,驕傲自信,雄心勃勃,一發不可收拾地走入職業作家的行列。
如果說體育界應該最沒有種族歧視,那麼文學藝術界是否應該最沒有智力歧視?或者資歷歧視?文學藝術的終點,不是一條線,誰先撞線誰拿金牌。文學藝術的終點像太陽的光芒,三百六十度輻射。
如果一萬個人在那裡筆耕,其中一個人或許能耕出點眉目,而這只是三百六十度輻射中的一道陽光。在這三百六十度輻射中,一半光線會認為另一半光線只是陰影。即使在陽光這一半,絕大多數又會認為那一道有點眉目的陽光其實偏離了軌道。
可見幸運是唯一的解釋。而幸運往往需要天時地利人和,這彷彿是文學藝術的大忌。
「低賤的人為了金錢與名聲作畫,而並不是為了觀看的歡愉及自己的信仰。就像他們對『風格』和『簽名』的狂熱追求。」奧爾罕‧帕慕克藉「蝴蝶」的嘴說出這段話。我正要相信他。他卻突然話鋒一轉,說「而真正的才能與技巧絕不會因為對黃金和名聲的熱愛而受損。」我於是完全相信他了,他是大師,並因此而走入瘋狂。我相信他正如他相信他自己。
不知有沒有人計算過,世界上每分鐘有多少個字被寫出來?電腦使這些字出來得不費吹灰之力。來得容易去得也容易。網路使這些字一出來就掉進黑洞。於是人在寫字時不得不想,是否值得再將這一滴奶,擠入汪洋大海?
文字剛創造出來時,竟是可以驚天地、泣鬼神的。現在當然很難再有這個效果,因為現在的文字從出爐到進入黑洞的時間太短,還沒來得及曬乾,已經入殮。所有人都忙著寫,沒時間看。真能又驚又泣的好書看到一半時,會捨不得再看下去,看完了怎麼辦?無異於世界末日。
其實現在想來,「天雨栗」不正是上天的暗示嗎?說大家都去寫字吧,不用再種地了,自有榖麥從天而降。相信這話的人都去寫字了,結果這些人總是挨餓。文字可以使「鬼夜哭」則更有從古到今解釋不完的意義。
真正用心寫出來的字,的確可以驚天地、泣鬼神。那些字有神氣,有靈氣,滋養人類的靈魂。不管寫什麼,字字如籤。其實人類也一直都在為這些文字,繳納沉重的生命和心靈之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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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局不一定美好 唯唯
在筆下,她完全可以把一瓶安眠藥,大約三十片,全部倒在玻璃梳妝台上。在同一個筆下,她可以痴痴望著鏡子裡消瘦的臉,在這一瞬間很美,瞳仁邊緣掛著霜露般的淡影,顫抖著彷彿將要逃走的小兔子。
她平靜地,在同一個段落裡將安眠藥分成小堆,像句子長短不一的抒情詩,約每五片一小堆,七堆。她望著這許多堆藥片,簡單估算了一下吞下去要喝很多水,於是走到廚房,從架子上挑個最高的玻璃杯,一半熱水一半涼水,給自己倒了一大杯正好的溫水。
寫作者可以很殘酷,可以天馬行空肆無忌憚把她的生活搞得很痛苦,讓她失去戀人,遠離家園,淪落為佣人,並且被房東少爺凌辱。使她在每一頁都筋疲力盡,飽經歲月的艱辛和流不完的眼淚。即使,偶然的,在某個章節的結尾,她的情形稍稍好轉,比如見到初戀的人,但下一個章節馬上會碰到倒楣的事:母親去世,父親娶個後母,並逼她嫁給一個醜陋、肥胖的有錢人。
當然,也有善良的寫作者,讓她天生美貌出眾,聰明過人。十八歲那年與城裡的大學生相遇,雙雙參加革命,在隊伍裡錘鍊出革命感情。並在長征路上結為夫妻,連長是婚禮主持人。然後,大學生被提拔成政委。但,不久丈夫在一場惡戰中壯烈犧牲,她當時已有三個月的身孕……等等感人的結局。但紙上的幸福是有限的,再善良的作家也不會吝惜一顆子彈去演繹出震撼心靈的愛情悲劇。
誰敢違背作者?那筆尖一時興起就讓那三個月的孩子流了產。當然也可以讓她再愛上另一個革命家,懷上另一個孩子,使故事正如真實生活,在無數的小悲劇中永恆地延續。但故事也可以戛然而止,因為必須在適當的字數頁數作個結尾,即使故事沒有結尾,但書已到了最後一頁,無論讀者多不情願,也毫無補救餘地。這很像個體的生命,結束就是結束,毫不含糊。
就因為濫用這個無限的特權,筆下的她將一粒粒藥緩緩放入口中,每五粒一組,然後喝三大口水將藥完全吞下。這個過程用了十分鐘時間,還有兩堆藥留在梳妝台上,她再也喝不下哪怕一小口水了。被推到這個高潮時,她心裡正被一個疑惑所折磨:如果藥量不夠怎麼辦?
這是這些日子來一直掩藏在紙外的思考。於是她被寫作者強迫著把剩下的兩堆也吞了下去,最後一口幾乎嘔出來,肚子鼓鼓地脹起,身上那件黑色嵌金寬袖上衣繃得緊緊的,鈕扣隨時可能繃開。這種狀態連作者都覺得太過分了,人在臨近死亡時刻為什麼一定要被這些不順心的小事搞得心煩意亂?她必須換件衣服。她急忙起身奔向衣櫥,唯恐藥勁兒上來就走不動了。她在鏡子裡看到自己纖細的腰和姣好的身體,抬起頭來做了一個生動的表情,這些都被作者記載下來。能在美好的狀態死去是幸事。她換上一件鵝黃色高領喀什米爾毛衣,寬袖。她喜歡寬袖瀟灑飄逸的感覺,細細兩條手臂從寬袖裡伸出來,顯得年輕無助,未經閱歷。
作者以為剩下的沒什麼可寫的了,只有躺在床上等著,擺出安靜優雅的姿勢,一顆心在筆下安靜優雅地跳著。當然,筆可以在任何時候讓這顆心停止跳動。就在這時,她突然擔心會不會出現嘔吐?聽說安眠藥對胃刺激很大,加上一肚子水。如果嘔吐就不太好了,既不雅觀,又減少了藥量。那個死不了反倒痴呆的憂慮再度出現。腦子一定要和身體一起死去,按照邏輯和故事的篇幅頁數,千萬不能嘔吐!可憐的她,在臨死最後一刻,除了胃和嘔吐,幾乎沒有想到任何人任何事。
她累了。作為主角,她已經完成了要她做的事,可是故事還無法結尾,還沒有一個對讀者完美的或哪怕是說得過去的交代,讀者饒不了她。但書已到了最後一頁。此時的房間,如同一本合上的書,漸漸暗下來,暗下來,最後全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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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會做飯的理由 唯唯
有一本描寫美食美酒的雜誌《品》曾向我約稿,但我只是滿臉堆笑,以表慚愧。其實極想寫關於吃喝的文章,這主題植根在我無論心靈還是肉體的深處,我對美味佳餚在情感上的親和何止文字可以說清!
我最初讀美食雜誌只是純精神享受,久了會在字裡行間尋找烹飪技巧和原料來源,再久了不免雙手開始發癢。但經歷一次烹飪的經驗後,不由得又回到精神享受的層面上。這就是廚子和吃貨的區別。
在我觀念裡,寫美食的人起碼是出色的廚子,否則誰會相信並欣賞寫出的東西?但這是偏見。「就像你不一定在品酒方面已訓練得能準確說出二十瓶葡萄酒不同的生產年份,但照樣能品嘗葡萄酒的美味一樣。」(毛姆讀書筆記)。就像喜歡看芭蕾舞不一定自己會跳,或自己親自跳。欣賞和品嘗是感官的滿足,有人搞出來的精采能讓我滿足就夠了。但也有例外,如果在美容院看到滿臉黑斑和皺紋的美容師,會想到,做還是不做?
每說到廚藝,一個問題會縈迴腦際:會做飯到底是天生還是後天?是否有「善於廚藝」的基因存在?與我多歸於時間,興趣,機會,勤懶,需要,原料等。如沒時間,或吃的人沒興趣,或因忙和沒興趣而沒機會練習,或僅僅懶,或完全不需要(比如天天餐館),或打開冰箱原料殘缺,其中任何一個理由,都可以作為最終不會做飯的理由。
所有不會做飯的理由中最令人信服的是我的家庭結構。老公是美國人,而且來自美國中部的堪薩斯,那裡人食譜比較局限,牛排、馬鈴薯、玉米、番茄、麵包,大概就是這樣了。婆婆除了聖誕節拿手好戲烤牛排之外,還做一種烤燴菜,把罐頭裝四季豆、蘑菇、冷凍馬鈴薯絲、起司、奶油和罐裝調汁(gravy)用電動開罐機開罐,倒入烤盤裡攪拌,然後放入烤箱,375華氏度,三十分鐘。因為加州吃慣新鮮蔬菜,每次拜訪堪薩斯的婆婆,我會到超市買幾種常見蔬菜放在冰箱。不能否認這裡多少有點顯擺我們加州人講究健康食品的意思。但因為婆婆做飯,我毫無機會烹製這些新鮮蔬菜,於是上飛機前,婆婆就把我的新鮮蔬菜連同醬油大米統統塞到我的箱子裡,說帶回加州吃吧。而且每次一進門,婆婆還都會打開櫥櫃,一樣樣點著提醒我:「這是你前年買的醬油,這是你去年買的茶葉,這個小圓粒不記得是什麼,好像你們結婚那年買的。」我看了一眼瓶子,裡面是花椒。二十年前,我在堪薩斯只找到一家亞洲雜貨店,不到一百平米,裡面印度、越南的佐料居多,黑乎乎堆在架子上。所以,每當我說到不會做飯的原因,是因為老公從堪薩斯來的,所有聽眾都微笑著點頭同情,說難怪難怪。
要知道決定一個人最想吃什麼,不是在飢餓的時候,而是吃飽以後,或者生病的時候。我生病在床老公問想吃什麼?首先搖頭說什麼都不想吃。問急了,我會想到雞湯掛麵,必須是非常細的雪白的富強粉北京掛麵。但如果老公病在床上,問急了則會提出Chili,一種罐頭裝的墨西哥辣味道的牛肉末和豆子糊在一起,是我連健康時都不要吃的東西。如果我胃部不適,會要一杯熱茶。而老公胃部不適,卻一定要喝冰涼的可口可樂。我充滿疑惑不可思議地遞給他可口可樂時,心裡不免因為他的愚蠢選擇而有點幸災樂禍地想,不到三分鐘他就會吐出來。
這就引出美食的哲學思考,美食的定義到底來自客觀的標準,還是因為不同的社會和文化背景、不同的經歷、不同的生理構造和味覺而賦予它?正如,人生是本來就有意義,還是我們必須賦予它某種意義?如果是客觀標準,人類將會公認出某個食物是永久不衰放之四海皆讚賞的美味。世上有這樣一種美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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